一、严查药店疫情防控,筑牢哨点监测防线。通过线上视频巡查与线下明查暗访相结合,加强药店疫情防控检查。通过通报、约谈、责令停业整改等方式对未落实进店人员“测温+戴口罩+查双码”、监测品种药品实名登记信息漏报、店内消毒记录和员工健康监测记录漏记等问题药店予以处置;更新药店疫情防控流程图,组织开展应知应会测试,开展每日检查通报和案例警示教育,督促药店切实发挥“哨点”监测作用。自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已累计开展网络巡查578家次,实地检查77家次,约谈7家次。
二、落实主体责任意识,筑牢源头生产防线。对辖区内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隔离衣等防疫医疗器械物资在产企业开展“”全覆盖”检查,确保覆盖率和整改率双“100%”。结合监督抽检、日常检查、指导帮扶等工作进一步提升辖区内防疫类医疗器械的生产质量水平。同时组织企业开展体系全面自查,督促按照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保障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三、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筑牢药品安全防线。以节日期间药械进货渠道、储存管理、药械效期管理等内容为重点,并结合“两节”的消费特点,以滋补类药物、感冒药、胃肠道药、医用口罩等为抽检重点,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检查,严厉打击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过期药械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时,继续强化新冠疫苗质量安全检查,对疫苗接种单位开展每周巡查,重点核查疫苗运输、储存的温度,冷藏设施设备运行状况等,确保节日期间群众疫苗接种安全。自专项检查开展以来,已累计开展药械经营单位与疫苗接单位105家次,完成药品抽检6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