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决守好疫情防控安全线。针对目前零售药店执行的相关防疫规定,督促药店落实从业人员防护、进店人员“测温、戴口罩”、“扫安康码”、实名登记上报“一退两抗两止”药品销售情况等内容,发挥零售药店“前哨”作用,筑牢防疫“围墙”,截止目前,全市共上报“一退两抗两止”销售记录21万条。
二是加强药械化经营环节监管。对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和药械化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检查,重点加强疫情防控药品监管,以疫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医用口罩、中药饮片等为重点品种,关注购进渠道、储存运输及冷链管理等情况,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落实。截至目前,已出动检查人员728人次,检查经营使用单位428家。
三是强化药械化安全宣传效应。结合日常检查及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进行药械化安全科普宣教,适时发布节日药械化安全消费警示。强化对药械化经营使用单位的宣传教育,提升其主体责任意识,督促其严守质量安全底线,实现药械化安全风险的有效管控。同时,充分发挥省市级药品科普宣传站作,普及药械化科学使用知识,提升群众药械化方面的防骗识伪能力,营造关心重视药械化安全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