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会议指出,东北地区在国家发展全局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东北振兴。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东北全面振兴的决策部署,增强参与东北全面振兴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自觉担负起促进产业创新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把药品监管工作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思考和谋划。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会议肯定了东北地区在完善制度规范、夯实监管基础、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成效。会议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领导小组会议精神,做好药品监管系统支持东北全面振兴有关工作。要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畅通沟通交流渠道,加快创新产品上市速度,鼓励医药企业加强研发投入,优化资源配置,开展联合攻关。要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打造东北道地药材品牌,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要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培育医药产业区域品牌。要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着力强基础、补短板、破瓶颈、促提升,提升药品监管现代化水平。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会议要求,相关省、自治区要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动与国家局有关司局、直属单位沟通对接,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结合实际出台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要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完善工作协同机制,强化横向协作和上下联动。国家局加强对东北全面振兴有关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督促落实相关任务。各司局和直属单位按照任务分工全面抓好国家药监局层面的任务落实,协同推进相关工作。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会议以视频方式举行。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和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会,并进行交流发言。国家药监局有关司局和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