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以下简称药包材)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根据2021年山东省药包材质量监督抽检工作计划,省药监局组织各区域检查分局对全省药包材生产企业、药包材使用单位开展了监督抽样,由山东省医疗器械和药品包装检验研究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济南药品包装材料检验中心)实施检验。
2021年共完成药包材抽检235批,重点对省内高风险药包材和上一年度抽检不合格的药包材品种进行监督抽检。经检验,符合标准规定232批,不符合标准规定3批(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告不符合标准规定的药包材,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封、责令停止生产和使用、监督处理等控制措施;对生产、使用不合格药包材的企业,已由监管部门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山东省药包材质量监督抽检不符合标准规定品种名单.xls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