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德卫要求,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一是要切实提高站位、突出重点、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充分发挥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哨点”作用。对进店人员一律做好测温扫码(健康码、行程码)戴口罩,省外人员还要查看核酸检测情况。拒绝不戴口罩人员入内,发现黄码、红码人员或超过正常体温的人员,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身份信息登记并立即通知当地疫情防控组作进一步处置;二是要加强场所管理,合理保持“一米线”距离,及时清洁、消毒并做好记录;三是要自觉做好退烧、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四类药品销售登记与监测,必须严格进行实名身份信息登记,定期向当地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销售情况;四是要不断加强员工培训与督导,组织员工培训学习,将疫情防控工作纳入对每个门店的质量管理和考核体系中,作为一项制度常抓不懈;五是要做好药械供应保障,储备足量的“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口罩等防护用品,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同时强调,各单位要认真对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整改、规范经营,保证药品质量,持续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力度,在新一轮监督检查中,如果发现违规销售“四类”药品、疫情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及人员信息或登记信息不真实、不准确的,将按相关规定从严从重处理。
会上,药品安全监管科同志就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知识对药店负责人进行了培训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