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检查了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呼吸机等疫情防控医疗器械购销渠道是否合法,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记录是否真实完整,相关信息是否能满足追溯性要求,检查有无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产品,对需要冷链管理的医疗器械,是否按要求进行到货验收,对运输方式、到货及在途温度、启运和到货时间进行记录,全过程温度记录是否做到完整可追溯,冷链贮运的设施设备性能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近期,我市多家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开始销售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为确保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质量安全,市市场监管局及时下发通知,要求各县级局高度关注,加强监督检查,明确要求各经营单位要严格规范进货渠道,认真落实查验制度,切实做好销售记录,采取积极措施,确保新冠病毒抗原试剂的质量安全。
下一步,聊城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对防疫用医疗器械的监管力度,增强监督检查的频次,确保防疫用医疗器械产品使用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