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19项措施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05-01 新药品网huamei1240
核心提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国家药监局支持东北全面振兴的若干措施》任务要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以及《国家药监局支持东北全面振兴的若干措施》任务要求,日前,省药监局印发《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围绕支持生物医药产业创新发展、服务中医药强省建设、支持医药产业升级发展、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强化组织协调等五个方面出台19项措施,着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提出,将着力推动提升研发创新能力鼓励引导医药企业开展产品开发研制,对符合创新产品条件标准的项目实施清单制管理,推动支持生物制品、创新中药、化学原料药领域创新突破;对列入国家级和省级重大专项、拥有核心技术专利、具有重大临床价值、填补辽宁产业空白的创新药品、医疗器械项目开展精准扶持,全力做好服务;支持发展辽宁优势道地药材支持桓仁、宽甸、西丰等地发展辽宁优势道地药材种养殖和加工,打造辽宁道地药材品牌。鼓励中药材种植企业与中药产品生产企业加强沟通合作,探索建立产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种养殖基地;支持中药民族药研发创新支持基于经典名方、名老中医经验方、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的中药新药研发。鼓励开展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的研发,挖掘已上市中药的临床治疗潜力。 

  《若干措施》明确,与医药产业园区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支持医药产业园区发展生物医药产业,吸引创新型、互补型医药企业、研发平台、生产企业及车间和批发企业及医药物流配送企业落地落户。支持园区医药企业开展科技创新、产业合作、人才培养等多维度、深层次交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支持辽宁自贸区医药产业发展,及时了解自贸区各片区关于促进医药产业发展的意见建议,支持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有条件的片区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政策;促进产业集约发展,丰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间沟通交流渠道,鼓励药品企业资源整合,跨区域兼并重组联合,优化产业结构,盘活“休眠”“半休眠”品种。协调争取国家药监局支持药品生产企业申报世卫组织PQ认证,推动药品进入“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市场。 

  《若干措施》还提出,成立省药监局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相关服务事项及措施落实。建立实行专班负责、服务项目清单制管理工作机制,全力推动各项服务举措转化为助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际成效。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备案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及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