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的决策部署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国家药监局支持东北全面振兴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药监综函〔2021〕786号)要求,4月初,省药监局药品流通监管处牵头,相对集中一个月时间,围绕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政策、健康相关产品通关和跨境电商模式销售,以及“两品一械”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监管机构设置和工作运行等方面,对各片区进行了专项调研摸底,梳理汇总出需要省局协调推进或政策支持事项12件。围绕各片区需求,药品流通监管处在协调组织行政审批、药品注册、药品生产、医疗器械等部门研究分析基础上,积极行动,逐一进行政策解答和回复,特别是争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试点,主动与国家药监局进行政策沟通。目前,支持大连片区试点申请已列入省药监局第一批《服务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事项清单》,下一步,将继续加强与国家药监局政策对接基础上,强化对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药品政策和具体工作落地标准流程的解读,根据大连片区需求,积极协调与河南省局、北京市局对接工作,在操作层面上形成全省统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