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果指出,药品网络销售是提升群众用药可及性的重要手段。互联网平台在方便群众购药、培育新型商业模式、赋能药品零售企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互联网销售由于承载巨大流量和交易往来,容易成为风险的放大器。药品是关乎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确保药品网络销售质量安全。
黄果强调,宣贯《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互联网平台企业是关键。平台企业要落实管理责任,全面加强药品网络销售质量管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要发挥技术优势,利用以网管网的管理手段,持续提升行业标准和服务水平,力争在平台生态治理方面见成效;要加强对入驻商家的宣传培训,督促引导商家合法合规经营,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格局。
国家药监局药品监管司及北京市药监局有关负责同志参加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