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省直医保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日前,山东省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发布通知,确定增加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办事处桃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等5家医疗机构为省直医疗保险协议管理医疗机构。
《通知》提出,各协议管理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政策规定,健全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履行省直医保服务协议,规范服务行为,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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