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风险排查。按照《关于排查丙二醇等药用辅料质量风险的通知》要求,第一时间组织辖区内所有药品生产企业、医疗机构制剂室对购进、生产和使用丙二醇的情况开展自查,同步建立排查工作台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二是强化药品监督抽检,综合研判质量风险。根据前期摸排情况组织对我省在产的4家药品生产企业、3家医疗机构制剂室的丙二醇辅料以及使用丙二醇药用辅料的注射剂和口服液体制剂品种进行抽样。此次监督抽检,共抽检7批次丙二醇辅料和3批次含丙二醇制剂,检测结果均合格。
三是及时开展监督检查,有效化解风险隐患。组织对辖区内在产的4家药品生产企业和3家医疗机构制剂室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购进、使用丙二醇等辅料情况,企业物料供应商管理和进厂检验等质量控制情况,成品检验放行情况,原辅料使用、按处方及生产工艺组织生产等情况。现场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均已督促落实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