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的工作要求,明确检查时间、检查任务和责任人,保障医疗器械检查任务落实到位。2022年,全市检查经营企业3813家、使用单位3628家,超额完成年度检查任务;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开展网络销售、医疗美容医疗器械、彩色装饰性隐形眼镜等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医疗器械企业主体责任,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178人次,约谈企业260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22家。
二是监督检查与抽查检验相结合,有效守护群众用械安全。制定《医疗器械监督抽检实施方案》,提高抽检工作的计划性,层层落实责任,严格按照工作时限、批次、品种等重点内容组织实施抽样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辖区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社会关注度高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为重点单位,以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为重点品种,开展有针对性的监督抽检,完成国抽1批次、省抽20批次抽样任务,组织实施风险监测2批次、执法抽检13批次。
三是风险会商与风险隐患排查相结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落实风险会商制度,每季度开展医疗器械风险会商会议,从日常监管、检验监测、稽查办案、不良事件监测、舆情监控等环节认真分析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风险点,建立风险隐患“销号清单”,全年累计梳理风险点23项,均已处置到位;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企业的监管,检查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207家,责令整改4家;检查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配送和使用单位201家,责令整改3家;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4094家,立案24家。
四是宣传引导与示范引领相结合,构建安全用械良好氛围。高标准开展医疗器械宣传活动。承办“2022年山东省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开展“点亮地标”行动、医疗器械安全知识进社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座谈会、发布典型案例等系列活动,进一步营造了安全用械的社会氛围。扎实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工作,与卫健、医保联合印发《淄博市推进医疗器械唯一标识(UDI)实施应用工作方案》,指导国药器械淄博分公司、山东通汇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等12家经营企业,淄博市中心医院、淄博市妇幼保健院两家使用单位积极开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应用工作,着力打造一批示范单位。
五是技术支撑与执法办案相结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及时控制产品风险。完成4个监测数据分析报告,在全省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质量评估考核中名列第二。加强不良事件检测与稽查执法联动工作机制为抓手,创新监管新模式,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2022年,全市共查办医疗器械类案件169件,其中经营企业56件,使用单位113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