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评估规则(试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开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重点实验室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协助管理办公室开展考核评估工作,指导、审核考核评估材料。我局组织对重点实验室进行2022年年度考核,分别从建设计划及目标年度完成情况、科研条件、实验室制度建设、人才培养、研究进展、成果转移转化、交流合作以及本年度监管科学研究成果进行督导,针对性提出指导意见,督促重点实验室完善年度报告。2022年度各重点实验室产出一批监管新工具、新标准、新方法,更好服务广东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广东药品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综合改革。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创新重点实验室培育和建设机制,充分发挥技术引领作用,积极探索有利于医药产业安全及高质量发展的药品监管现代化广东路径,将重点实验室打造成为服务监管需求的专业技术龙头,助推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省局法规和科技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