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一是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摸清监管底数、细化检查措施、实施清单管理。二是推动落实持有人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建立信息化追溯系统。三是充分发挥批签发机构的关卡作用,严防工作中出现麻痹大意。四是继续强化监督检查工作,持续加强职业化专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
会议强调,血液制品的质量安全高度敏感,监管部门和生产企业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确保万无一失。要加强自身能力建设,持之以恒推动血液制品高质量发展。要深入分析风险隐患,主动查找问题,及时控制和消除风险,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保障血液制品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药品安全总监,药品注册司、药品监管司负责同志及相关处室人员,中检院、核查中心负责同志及相关处(所)人员,全国19个省(市、区)药监局负责人和生产监管处负责人,9个省(市)药品检验机构负责人,全国30余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