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协议》按照日喀则市产业优势和功能区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优先发展当地特色和优势产业,从推动产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政企服务、强化组织保障4个方面制定了20条政策措施。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与日喀则人民政府将完善部门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作,强化制度保障,完善各部门职责,共同制定促日喀则市医药产业发展的远景规划和政策措施,研究解决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确保各项发展举措落地落实。
同时,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日喀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履行药品生产、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日常监管职能,加强对本辖区“两品一械”企业的监管力度。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从经费、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共同守住药品安全底线,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