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搭建合力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派驻优势,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履行日常检查、整改复查、违法查处等职责任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质量安全管控,严守药品安全底线。与科技、工信、市场监管等职能部门,定期沟通、密切协作,充分听取对药监部门的意见建议,帮助改进监管举措,创新完善监管机制手段,最大程度凝聚药品监管合力。
二是搭建信息共享机制。聚焦产业高质量发展,定期邀请职能部门解读政策。与工信部门就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蓝色药库开发计划、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等进行解读宣贯,让广大企业了解熟悉政策、用足用好。与科技部门就一类创新药、三类医疗器械、药物临床试验等,提前介入、及早沟通,鼓励引导企业合理创新布局,明确研发方向,帮助企业加快创新步伐和产品上市。同时,分局积极宣贯解读省局促进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23条、中药30条、医疗器械16条等一系列政策措施,释放政策红利,激发产业创新活力。
三是搭建创新共促机制。扎实开展主题教育调研,推动尽快形成调研成果,并与相关职能部门就调研成果进行探讨交流。围绕打造“海洋美谷”助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进行交流,充分借鉴外省经验,探讨厂房布局、化妆品新原料开发利用、原辅料及包装材料供给、设计研发等问题,定期联办产业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和沙龙活动,在助推企业发挥海藻酸钠、海藻糖、壳多糖、海参素等海洋资源原料优势上下功夫,培育规模企业和优势产品。同时,就一类创新药、三类医疗器械、经典名方转化、新开办现代物流企业等问题,在政策制定、宣贯实施等加强沟通交流。
四是搭建常态长效机制。通过定期恳谈活动,建立产业发展交流群,实施季度信息通报、交流协作机制。二分局在严监管、守底线的基础上,积极宣传省局和驻地政府产业发展政策,及时掌握企业成果转化、创新项目申报等需求,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同时,充分发挥好科技部门在创新成果转化、技术攻关和工信部门在政策制定、项目审核等方面的职能优势,对企业实施常态化帮扶、长效化支持,助推医药产业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