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共完成药品抽样任务2094批次,其中完成国家药品抽样任务506批次,同比提高10%;完成自治区药品抽样任务1581批次,同比提高12%。同时,完成国家中药材质量风险监测任务7批次。
今年药品抽样任务下达后,自治区药品检查中心积极行动,迅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各环节药品抽样针对性措施,召开工作调度会,开展抽样工作培训,组织精干力量成立19个抽样小组,分赴全区12个盟市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抽样工作,有效提升二楼药品抽样批次数与品种覆盖率。在抽样过程中认真落实“监检结合”等工作制度,对被抽样单位药品采购、验收、储存、销售、使用环节的质量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共移交案件线索5条。
下一步,药品检查中心将主动做好与承检验机构对接、抽样总结分析等工作,充分发挥抽检工作在药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方面的技术支撑作用,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