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第七十条及《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3号)第二十一条的相关规定,本机关决定注销眉山安凯义齿有限公司《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企业住所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红岗村圣丰农产品物流批发市场一期B区17栋3楼2号;生产地址眉山市东坡区尚义镇红岗村圣丰农产品物流批发市场一期B区17栋3楼2号;法定代表人彭淼;企业负责人张莺;生产范围(2002年分类目录)Ⅱ类:6863-16-定制式义齿,(2017年分类目录)Ⅱ类:17-06-口腔义齿制作材料。]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