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将通过比选方式确定智慧监管项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内容
(一)本次比选是选定合适的代理机构,承担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智慧监管项目的政府采购代理工作;
(二)确定1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三)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二、资格条件
参加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经“信用中国”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近三年内无受到省级或者项目备案地司法、财政、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行政处罚(或不良行为)的记录。
三、确认方式
由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领导小组会同有关专家对申报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比选。
四、具体安排
(一)比选资料递交时间
2023年9月1日17:30前。
(二)比选资料递交地点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1010办公室。地址:太原市小店区龙城大街85号。
五、其他要求
(一)参加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请在规定时间地点将密封的比选资料递交登记后离场,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资料不予受理。
(二)代理费用参照《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8〕2号)和《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执行。
(三)参加比选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编制比选资料及所发生的任何费用,本单位不作补偿。
具体递交资料详见附件。
联系人:彭凌 联系电话:13935166991
附件: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资料清单;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信息表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8日
附件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递交资料清单
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2.自有办公场所的提供公司或股东名称的房产证或购买合同复印件;租赁办公场所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3.从业人员资质证明复印件及最近一次社保缴纳表复印件;
4.内控制度及流程复印件;
5.“信用中国”网(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查询结果截图;
6.基本情况信息表(附件2);
7.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注:以上所有资料提供1套,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基本情况信息表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人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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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首次登记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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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场所地址 |
评审场所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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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点 |
专职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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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总数 |
参加政府采购培训人员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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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的专业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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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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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三年内信息化类型采购项目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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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委托单位 |
中标通知发出时间 |
中标/成交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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