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精心组织,明确重点。结合医疗机构药品管理实际情况,联合菏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召开“标准化药房”动员部署会议,制定《全市药品使用单位“规范化药房”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召开全市药品使用单位会议,要求各医疗机构深入自查自纠,提升药品规范使用意识。同时,结合“规范化药房”建设要求,突出标准化重点,针对二级及以上、一级、一级以下、中医类等四类医疗机构,制定检查评定标准,明确检查方式,形成科学运作机制。
二是调查研究,强化指导。联合市卫健委组建调研组,深入县区开展调查研究,进一步摸清“规范化药房”建设推进情况。将调研过程中发现的建设、监管、验收等环节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并针对性提出解决措施。组织业务骨干深入基层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帮助其提升管理水平。
三是以点带面,整体提升。按照“分步实施、严格标准、注重实效”的工作思路,选择软、硬件条件较好的药品使用单位作为先行试点,充分发挥示范单位正向引领作用,通过经验交流、观摩学习等方式,组织其他尚未达到标准的单位进行学习,以点带面,全面推动“规范化药房”建设取得实效。同时,坚持求质不攀量,按照“达标一个验收一个”的原则,逐一进行评估验收,组织各县区对“规范化药房”实施动态管理,将设施设备缺失、规章制度不落实、药品管理不规范的药房纳入重点监管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