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高度重视,严格落实监管职责。结合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依托基层所药品检查员队伍,落实监管职责,严肃工作纪律,通过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与建设规范化销售处方药管理机制并重,进一步强化“企业是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促进其自觉遵守药品监督管理法律法规,提升服务水平,引导行业健康发展。
二是双管齐下,保障药事服务水平。采取“执法明察+暗访询问”方式,对药学技术人员在岗、执业药师信息公示、用药指导和购药咨询情况进行全面真实了解,并建立动态风险清单,实施限期整改闭环处置。严禁无资质药学服务人员开展处方药咨询、销售工作,确保药学服务人员有资质、能服务,让群众放心。
三是疏堵结合,注重专项整治实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行为,下猛药,严查重处,整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行为、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的行为、药师不在岗时或远程审方设备损坏时仍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完善的制度,规范处方药销售行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