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5日至2023年9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向省药监局人事处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个人反映意见请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意见请加盖公章。
此公示只代表2023年度省医药工程和省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专业高级评审委员会意见,最终通过人员以省人社厅发布的文件为准。
联系人:李伟楠,联系电话:0451-88313097。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银行街76号省药监局人事处。
附件:通过人员名单。
黑龙江省工程系列医药工程专业 黑龙江省非医疗卫生机构药学专业
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高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3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