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同频共振,提升行刑衔接质效。怀宁县市场监管局建立《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设立行检联动工作站,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案件移送、联合办案、线索通报、信息共享制度。建立落实“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遇特殊情况或重大案情可随时召开,着力形成案件查办全县“一盘棋”的工作格局。目前,怀宁县成功查获捣毁“潘神医”制售黑药丸窝点1个,经公安机关初步核查,销售金额超300万元;查获“何某涉嫌生产销售假药”案,经公安机关初步判定,涉案货值金额超150万元,上述两起案件正在侦办中。
二是同向发力,提升协同监管合力。怀宁县局“内外”发力,一方面坚持“监管+执法”模式,将风险排查与执法办案高度融合,在监管科室、基层监管所正常开展日常监管的基础上,在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环节,组织全系统力量开展药品安全集中执法行动,采取“交叉互查、集中会商、闭环管理”。截止目前,开展集中行动3次,排查化解风险隐患130个,查办案件56起;另一方面,着力强化“三医”联动治理。在疫苗药品、医疗机构等监管上,与卫健、医保部门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目前,联合检查县疾控中心和19家乡镇卫生院,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均要求医疗机构整改,共同监督销毁过期失效疫苗共计39413支。
三是同步推进,提升监管保障能力。怀宁县局以执法办案作为提升基层监管能力提升的有效途径。通过开展案件评审会,组织办案能手现场分析典型案例的办案思路、取证过程、定性和自由裁量等,深入探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疑点和难点问题。实施“以老带新”现场教学、实战练兵模式,由执法骨干“手把手”地带领新进人员开展药品检查、梳理案源、承办案件,不断提升药品执法稽查规范化、专业化水平。与此同时,怀宁局以10个基层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配齐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等各类执法装备;建成全市首个标准化办案中心,将案件办理与日常办公分开运行,配备了录音录像等设备,实现案件办理可全程回溯回放,推进“阳光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