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项的中药饮片企业(与GMP合并检查)增加生产地址、生产范围(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自行生产或药品生产企业受托生产的情形)检查”;
二、“GMP符合性检查(依申请检查)项的药品B证持有人检查”;
三“GMP符合性检查(依申请检查)项的新建、改扩建车间/生产线(原料药、中药饮片、中药前处理、医用氧气)、新增的原料药品种检查”;
四、“GMP符合性检查(监督检查)项的低风险剂型和品种(医用氧、中药饮片、原料药、外用制剂、风险低的口服制剂)检查”。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苏州、泰州、常州、连云港分中心已承接的二类核查赋权事项对应调整(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调整后的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二类核查事项清单.doc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