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巩固提升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积极开展行动,创新监管方式,完善监管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取得重要的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要继续坚持问题导向,强化任务管理,压实各方责任,努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更好地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
10月9日,国家药监局召开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基层联系点交流会(第一场)。北京丰台、天津河西、河北邢台、山西晋中、内蒙古鄂尔多斯、辽宁沈阳、吉林四平、黑龙江哈尔滨南岗、上海浦东、江苏苏州等十市(区)药品监管部门交流工作经验。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