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2023年 第72号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经监督检查,广州百安林药店连锁有限公司等5家药品经营企业的综合评定结论为不符合要求,存在药品质量安全隐患。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九条及《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第六十一条规定,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以下5家企业采取暂停销售(配送)风险控制措施,现予以公布。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color: rgb(51, 51, 51); font-family: 宋体; font-size: 16px;"> 企业应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按照检查处理结果要求暂停销售(配送),排除质量安全隐患后,向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整改报告,经复查符合条件后予以解除风险控制措施。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