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专项督查重点检查风险隐患突出的化妆品专卖店、美容店、母婴用品专卖店和超市,采取市、县、所三级联动的方式,深入乡镇一线,以检代训,对化妆品“小样”、试用装开封标识、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产品标签合法性等进行针对性检查,严查是否经营“一号多主体”“一号多名称”“一号多商标”化妆品,督促经营使用主体落实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规范化妆品经营行为,确保化妆品质量安全。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督查组同步开展普法宣贯,向经营使用单位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和宣传手册,提升从业人员知法守法、规范经营意识;督促企业对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指导化妆品经营企业下载并熟练使用“化妆品监管”APP,把住进货关,同时督促化妆品经营者履行相关义务,强化法治意识、质量意识和责任意识。
此次督查共发现经营“一号多主体”化妆品16个品种,未备案或冒用备案化妆品4个品种,已移交进一步处理。下一步,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专项检查,加强基层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将打击违法与规范经营相结合,严查违法行为,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使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筑牢全市化妆品安全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