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考试时间原则上为每年10月。2023年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0月21日、22日在全国各地同步举行。届时,各地人社、药监、公安、工信等多部门将密切协同,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是国家职业资格考试,严格执行考培分离。执业药师中心无考试培训职能,不开展考前培训,不指定或者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代报名、代领资格证书、开展考前培训等。对任何虚假宣传,执业药师中心保留依法追究的权利。
三、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平台,按所在地区报名。考生应积极关注中国人事考试网和各地人事考试机构门户网站通知,及时获取报名、考试及成绩查询相关信息。
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栏目。考试报考条件请查阅中国人事考试网“报考条件”栏目。
五、考生要做好考前准备。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合理规划考试出行路线,按照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点参加考试,以免因疏忽贻误。考试时务必认真阅读试卷封面“应试人员注意事项”,严格按照要求规范作答。
六、考生应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诚信考试。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考场纪律,不携带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不参与考试作弊,不参与买卖所谓“高科技作弊器材”“考试真题”“考试答案”;不相信所谓的“代报名”“学历不够也可以报名”“加考英语科目”“报名占坑”“专家泄题”“保过”等虚假宣传和不实消息,以免上当受骗。
七、考生在考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认定和处理,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等犯罪活动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八、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相关规定,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药学类、中药学类各科目的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即72分。考试成绩一般于考试结束两个月后公布。请考生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栏目进行查询。
九、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国家药监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十、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等地区实行单独划线政策,合格标准和有效范围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