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通过我省口岸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境外备案人,可在产品首次进口前,委托境内责任人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通过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办理境内责任人账号注册、上传拟进口产品备案信息资料等,然后现场或寄送产品备案信息纸质版资料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窗口进行办理。
承接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医药强省建设的明确要求,事关人民群众安全用妆新期盼和营商环境优化,我局将继续以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产业发展政策与国家药监局支持东北全面振兴等有关要求为引领,强化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和技术支撑保障,为进口普通化妆品从业者创造优良的营商环境,坚持“四个最严”要求,强化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能力,保障人民用妆安全,为我省化妆品行业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再谱新篇章。(董岿然 叶阳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