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0月8日,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不符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从事制剂配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和《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未遵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从事配制制剂行为,处22万元(贰拾贰万元整)的处罚。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药监局
2023年10月19日
2023年10月8日,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不符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从事制剂配制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和《西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一条规定,对当事人未遵守《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从事配制制剂行为,处22万元(贰拾贰万元整)的处罚。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药监局
2023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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