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规范检查工作。立足市级检查技术支撑功能定位,强化化妆品检查的统筹谋划和业务引领,制定《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现场检查管理规定(试行)》、《化妆品生产许可核查程序》、《化妆品飞行检查组织工作程序》等制度,明确检查工作程序、检查纪律要求,形成适应化妆品检查工作需要、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确保化妆品检查工作高效顺畅运转。
二、创新工作举措。一是强化风险会商,提前了解研判被检查企业监督检查、抽样检验、投诉举报等质量安全风险,做细做实检查方案,提高发现问题的靶向性;二是建立化妆品检查员调派使用机制,合理调派审评、检验、监管特长检查员,形成上下联动、专业协同的检查队伍使用模式,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能力;三是针对化妆品检查工作中的短板和突出问题,加强化妆品原料验收和实验室规范化管理等研究,编制相关内容检查指南,提高检查能力和成效。
三、强化能力提升。一是围绕中心服务首都化妆品发展功能定位,制定中心能力提升方案,细化15条具体工作措施,系统性推动中心能力建设;二是以业务需求为导向,从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检查技能三位一体开展培训工作,全面提升中心人员能力;三是完善化妆品检查员培、学、练、查一体化培训体系,将检查员能力提升与检查任务同部署、同落实,有效提升检查员的实战能力。
四、开展检查交流。一是建立市级化妆品检查员检查交流机制,定期召开化妆品现场检查工作研讨会,针对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点及难点问题进行研讨,并形成现场检查研讨纪要,不断提升检查能力及共识;二是积极与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大省强省加强交流合作,吸取先进检查经验;三是加强与监管、稽查、检验、监测等部门工作联动,不断拓宽检查视野,提升检查效能。
下一步,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将继续结合化妆品监管工作实际,完善化妆品检查制度体系、工作体系和队伍体系,强化专业技术支撑,全面提升检查效能,有效防控化妆品质量安全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妆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