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实行靶向抽检。坚持问题导向与风险防控原则,充分发挥抽检在药品和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工作中的风险排查作用。截至目前,圆满完成国抽、省抽药械抽检工作任务,药品25批次、医疗器械70批次。 二是加强检查办案。围绕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和重点品种落实开展日常监管,持续推进药械追溯管理,强化药械合理使用和风险防控工作。截至目前,共检查医疗器械企业2150家次,立案80起,办结73起,罚没款 226.31 万元。 三是强化监测审核。2023年前三季度,共审核提交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共计1781例,其中严重伤害不良事件274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共计7410例,其中新的严重的不良反应2675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