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2023年10月30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对公示人选有异议,可向省药监局机关纪委或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箱,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省药监局机关纪委 0871-68571843
省药监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0871-68571782
联系地址: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616号
邮编:650106
云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