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风险会商,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风险发现在早期、处置在前期,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药品监管部门要持续加强风险会商,及时发现并有效处置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要加强重点产品、重点企业和重点领域的监管,确保风险发现在早期、处置在前期,切实保障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国家药监局相关司局、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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