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药监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中医药局四部门发布<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 年第 22 号),推进我省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以下简称GAP)有序实施,经四部门研究,现决定公布我省第一批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专家名单(名单见附件)。下一步根据GAP推进工作实际需要,将及时对专家名单进行调整。
附件:山东省中药材GAP专家工作组专家名单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0月27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