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通告
核心提示: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10月1日至2023
根据《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粤食药监法〔2013〕26号),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0月31日,我局已依法注销清远百康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清城天湖郦都店等2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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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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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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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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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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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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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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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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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DB763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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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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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百康大药房医药有限公司清城天湖郦都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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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天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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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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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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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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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DB7631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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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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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新下廓回春宝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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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柏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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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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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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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