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通告(2023年第6期)

   2023-11-08 国家药监局huamei530
核心提示: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
 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暂停经营期间企业一律不得开展药品经营活动。如需恢复药品经营活动,应当按照《湖北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符合性检查管理规定》通过药品GSP符合性检查

为推进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将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信息予以通告。

附: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117日             

 


 

附件:

申请暂停药品经营活动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证书编号

经营方式

注册地址

1

湖北药丰大药房有限公司

BA0271132

零售连锁

武汉市江汉区姑嫂树路与后湖路交叉路口(原江汉区汉兴街姑嫂树路10号)京华国际B座栋/单元8层(14)、(16)号

 

 
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营业执照  |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  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  食品经营许可证  |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招商入驻  |  使用协议  |  隐私政策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鲁ICP备20008428号  |  鲁公网安备 37152602000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