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学习

   2023-11-09 安徽药监局huamei460
核心提示:新制定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提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
 新制定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提升辖区药品零售企业和使用单位质量管理水平,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多举措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工作。

一是强化内部学习,提高监管水平。要求各县市区局组织辖区内药品监管人员学习新的《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全面提升对新条款的认识和掌握。严格执行分级分类监管,根据辖区内所经营和使用药品品种,检查、检验、投诉、举报等药品安全风险和信用情况,提前谋划下一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二是强化外部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组织药品零售连锁企业总部、部分单体药店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开展培训,重点对从事药品零售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管理及相关法律责任进行重点阐释说明,引导企业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自觉规范经营行为。宣城市市场监管局翻印《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300本,充分利用市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政策解读,全面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和影响力。

三是强化服务指导,规范经营行为。深化“零距离全程代办服务”工作,结合“百名专家助药企”活动开展,发挥省级药品检查员的专业技术优势,今年共派出专家29人次,深入企业开展指导16次,解决企业咨询事项18个,安排2名企业新进检验员跟班培训。10月份,指导企业办理(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1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121家次,指导并整改问题23个。

下一步,宣城市市场监管局将以“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为契机,围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法规文件,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进一步提高公众药品安全科学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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