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界定公示
(第044号)
根据天津市医改办、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印发的《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推行“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规定,为体现公平、公正和诚实守信原则,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符合方案中“两票制”申报材料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进行公示(名单附后),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自2024年1月1日起,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销售的认定按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执行,之前的界定结果不再保留。
本次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13日-11月17日)
监督电话:022-87570110
天津市公立医疗机构实施“两票制”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界定公示(第044号).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