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县联动。联合县区局执法中队和基层监管所,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药店、医疗机构和化妆品经营店为重点,组织开展药品安全联合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药劣药、销售未经注册的医疗器械、化妆品和销售过期药品、医疗器械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市局执法支队向县区移交药械化案件线索12起,下发《交办单》及《督办函》5份,确保药品领域违法行为得到依法查处。
行监联动。充分发挥监管科室日常监管优势,提升执法办案精准度和针对性。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日常监管工作为契机,安排执法人员与监管科室开展联合检查。今年以来,通过行监联动共发现违法线索22起。
行检联动。以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抽检为契机,安排执法人员与药品检验人员开展专项抽检联合检查,重点检查化妆品批发市场、药品化妆品零售店是否存在经营超过使用期限、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通过“行检联动”共发现违法线索22起,涉及143个化妆品,均已立案处理。
行测联动。为加强药品风险管控,执法支队与池州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实现日常监测与稽查联动。市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将收集到的产品质量问题、不合理用药导致的不良事件等信息反馈给执法支队进行核查,从而规范和健全药品安全监测体系。
行刑联动。与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联系会议制度》基础上,建立药品案件查办会商联动机制。成立“池州市集中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工作领导小组”,在药品案件集中统一行动中邀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对可能涉刑药品案件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提前会商研判,建立药品领域案件信息、证据共享和联动办案机制。今年以来,与公安机关开展药品案件会商4次。
行纪联动。不断加强与驻局纪检组的双向协同协作,执法人员在稽查办案时,对当事人政治面貌进行调查询问,涉及中共党员的案件,及时向驻局纪检组进行通报,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对行政执法的监督作用,促进行、纪、刑无缝对接,推动执法稽查工作规范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