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统筹安排
将完成不少于100家药品批发企业的监督检查纳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任务和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考核体系,组织各地检查分局落实检查任务,重点对药品批发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设施设备、计算机系统、购销行为、票据管理以及药品网络销售行为等进行深入检查。
二是组织开展省级飞检
省药监局从5月份开始,安排省药监局核查中心组织检查组,每月对2-3家批发企业开展飞行检查,主要聚焦药品购进渠道、储运管理和网售主体责任履行等重点环节,以及既往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投诉举报数量较多等重点企业。
三是依法做好后续处置工作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告诫、约谈、印发风险提示函、责令暂停销售等行政处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的及时移送稽查机构查处,应予行政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