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局组织7个监管所的执法人员对11个乡镇卫生院的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使用情况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药品(疫苗)和医疗器械的合规情况,包括采购渠道、储存条件以及使用情况。执法人员查看了药品(疫苗)的购进渠道和储存合规情况,药品(疫苗)是否建立购进、验收记录,索取、查验、留存供货企业的有关资质及合法票据,并做到票、账、货相符。同时,还检查了无菌类和植入类医疗器械,重点围绕是否经营使用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文件,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是否按照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标示要求运输、贮存医疗器械;是否建立并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等方面开展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责令涉事主体限期整改,落实好医疗机构主体责任,坚守药械安全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保德县局将继续加强对医疗机构药械安全的监管力度,确保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