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培训通过新旧条文对比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系统解读了新法在受案范围、复议管辖、审理程序、复议决定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内容丰富实用,指导性强,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系统依法行政、提高药品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为全面学习贯彻新《行政复议法》,12月7日,省药监局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北京市合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国家药监局法律顾问杨翼飞授课。培训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省药监局各处室、检查分局和直属单位全体人员,各市、县级市场监管局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本次培训通过新旧条文对比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系统解读了新法在受案范围、复议管辖、审理程序、复议决定等方面的新规定、新要求,内容丰富实用,指导性强,为进一步推进全省系统依法行政、提高药品监管执法规范化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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