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泰州分中心增项赋权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3年 第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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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优化审评审批服务推动创新药械使用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1号)部署要求,根据《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分中心考核与赋权实施办法(试行)》,现决定自2023年12月8日起向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泰州分中心赋权三类审评事项13项、核查事项28项(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评核查泰州分中心增项赋权事项清单.doc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