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33期)
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向以下企业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与行政许可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在公示期内享有听证权利,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 0431-82752007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政务大厅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办公室
邮 编:130000
附件:拟核发《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的企业名单(2023年第33期)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