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15日,天津市康盾宝医用聚氨酯技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向我局申请延续《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依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注销上述1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关于注销《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公告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截至2023年12月15日,天津市康盾宝医用聚氨酯技术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未向我局申请延续《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依照《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决定注销上述16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特此公告。
附件:《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销企业名单
2023年12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交易平台备案WS13715260072| |消费者维权热线:4006067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