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
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巡视整改部署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把解决突出问题与提升治理能力结合起来,清单式管理,全面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
(一)主动认账领账,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省局召开5次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省委巡视各项部署要求,深刻认识巡视整改工作的政治性、严肃性和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抓好巡视整改工作。
召开6次党组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研究部署整改工作,逐项推进整改落实。党组书记牵头抓总、靠前指挥,坚决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系统梳理检视问题,深刻剖析问题根源,进一步细化、实化、具体化各项措施,出台《进一步抓落实提高执行力工作制度》,将巡视整改列入全年工作重点和督查督办清单,对重点问题整改事项和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进行督办,全面推动巡视整改工作。
(二)推进清单式管理,确保巡视整改形成工作闭环。成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党组书记担任,对巡视整改负首责、负总责;省局其他领导任副组长,负责牵头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巡视整改工作;逐项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和工作要求。对照省委第四巡视组反馈的4个方面17个问题,梳理分解形成42个具体整改问题,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明确了路线图和整改时间表,制定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重点难点问题清单,实施闭环管理。各责任单位按照“三清单”,建立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台账,提出138项整改措施,逐项推进、逐个销号,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三)强化跟踪督促,确保巡视整改落实见效。定期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总结阶段性整改落实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巡视整改政治任务。牵头领导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口督促指导,强化整改举措。及时与派驻纪检监察组、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工作进展,强化工作协同和整改监督。截至目前,巡视反馈并细化分解的42个问题,全部按照时限要求推进,已完成整改37个,其余5个问题整改工作正在按计划推进,巡视整改取得阶段性成果。
二、建章立制、标本兼治,巡视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局党组把整改落实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切入点,深入查找在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制修订45项制度,扎实推进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关于推进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整改情况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系统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中央、省委省政府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制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2023年干部理论学习安排》,逐项推进落实,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政治能力。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今年以来共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0次,围绕13个专题组织研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组织“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培训班,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着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实际行动。
2.深入调研和沟通协调,推动出台药品零售企业使用慢性病“长处方”配套政策。一是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慢病长处方使用现状调研,组织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和药品零售企业召开座谈会,了解掌握我省慢病长处方现状。二是起草制定《关于做好慢性病长期处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与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各级药品监管部门、相关企业和律师事务所沟通并充分征求意见后进行完善。三是联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于4月25日印发《关于做好慢性病长期处方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为我省470万老年慢性病患者用药提供便利。四是及时跟进指导,推进实施慢病长处方使用,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3.强化标准引领,着力提升创新生物材料发展政策服务水平。持续与国家药监局沟通协调,推动国家药监局出台《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医疗器械行业标准,标志着作为医疗器械原材料重组人源化胶原蛋白的质量控制有了标准引领。建立长效机制,出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鼓励创新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131”系列惠企政策,深度释放政策红利,优化审批程序、缩减办事时限,鼓励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我省医疗器械产品尽快上市。通过宣讲解读和政策引导,先后有3家受益企业大大缩短办理时限,8家受益企业节约了研发经费、缩短研发周期,吸引3家外省企业在我省设立分公司,10家企业与我省相关企业签署了合作协议。
4.加强与国家局的沟通协调,全力推进化妆品胶原蛋白新材料技术标准研究。一是持续加大与国家药监局沟通对接,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了胶原原料技术标准研究制定工作课题摘要。二是每月与国家局相关司局沟通协调,与化妆品监管司研究推进将技术标准列入2023年国家药监局课题。三是及时跟进,协调推动国家局将《化妆品用胶原原料技术要求》列入年度项目。
5.采取多项措施,不断提升检验检测、药物警戒、风险监测等药品监管技术支撑能力。一是召开药品监管能力建设推进会,制定《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重点工作任务措施(第二阶段)》,有序推进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二是建立药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库,聚焦风险企业、风险产品,系统梳理“两品一械”产品抽检、网络销售、网络舆情、投诉举报等风险监测数据11448条。三是积极争取专项经费推进检验检测实验室建设,对提升基层检验检测能力起到了重要作用。四是强化风险监测、药物警戒、审评检查业务能力,制定了《山西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三年培养计划》和《2023年检查员能力提升培训计划》,开展常态化药物警戒能力提升培训,派出业务骨干对市县开展授课培训和技术指导。组织技术研讨、行业交流和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先进省份工作经验,为我省技术审评提供参考。
6.积极沟通协调,推进“两品一械”检验检测重点实验室建设。在国家药监局暂停认定的情况下,省药监局积极协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的省检验检测中心,根据我省中药注射剂研制生产的实际情况,实验室研究方向确定为“中药注射剂安全性控制与评价重点”,并邀请有关专家开展了研讨,形成可行性报告,并进行人员的基础性配置,申报工作基本就绪,等待国家局下发申报通知。
7.强化与省检验检测中心对接,全力提升疫苗和血液制品上市前的批签检验水平。与省检验检测中心沟通,制定了2023年度建设进度表,联合省检验检测中心参加疫苗批签发工作交流研讨会,持续推进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建设。积极申请国家补助资金,用于实验室改造和仪器设备购置。目前,疫苗批签发实验室已经施工完毕,设备安装调试基本完成,省检验检测中心正准备该项目的验收工作,将有效提升疫苗和血液制品上市前的批签检验水平。
8.强化药品生产监管,健全完善药品质量风险研判机制。一是制定印发中药生产、集采中选药品和委托生产三个专项检查方案,明确了检查内容和工作要求,开展中药生产专项检查、集采专项检查、委托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二是召开药品生产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会,对2022年监督检查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总,提出了2023年监管工作建议,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三是建立长效机制,修订出台《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制度》,健全完善药品质量风险研判机制,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
9.提升发现问题能力,有力保障药品生产全过程安全。一是制定《2023年度药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确定了重点监管企业和重点监管品种清单,采取飞行检查方式实施符合性检查。二是根据省局《2023年培训计划》,安排部署药物警戒、药品生产和特殊药品培训,举办全省药物警戒培训班,有力提升了全省药品警戒监管人员工作能力。三是建立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出台《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生产监督检查办法》《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办法》,进一步规范集中带量采购中选药品和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工作,压实监管工作责任,规范监督检查行为。
10.健全制度机制,持续规范药品审评工作。一是强化与先进省份的学习借鉴,制定《山西省药品审评中心对标一流沟通交流管理办法》,着力将沟通交流制度化、具体化,提高政策把握能力。二是出台《山西省药品审评中心审评集体决策管理办法》,实行内部集体决策,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解决在审评中遇到的问题。三是梳理我省典型产品,针对我省企业申报比较集中且没有国家标准和审评指导原则的产品,编写制定审评要点,组织对企业进行宣讲培训,做到审评尺度一致。四是建立了省内二类医疗器械主文档制度,鼓励创新,提高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质量,进一步规范了审评工作,加强了对审评员的规范化管理。
11.健全中药质量标准,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成立省药监局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建立了措施清单,明确了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二是深入贯彻落实中药强省战略,加快推进标准制定,完成了35个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44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制定,丰富中药质量标准体系,助推中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12.推动地方标准研究,有益补充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配方颗粒标准。一是开展座谈调研,征求意见建议,遴选我省重点中药材品种,推动中药材中药饮片地方标准研究编制工作。二是制定实施方案,建立了措施清单,明确了9项工作任务及其目标要求。完成了35个品种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44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包括8个我省道地品种)的制定。三是山西省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配方颗粒标准的制定和颁布,有益补充了国家中药饮片炮制规范和中药配方颗粒标准,解决了我省无国家标准的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标准问题。
13.对标对表先进经验做法,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建设。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学习借鉴上海、江苏等地经验做法,与我省有关部门现场座谈调研,积极沟通协调,推进智慧监管项目信息化建设。二是完成智慧监管项目申报立项、绩效评估、可行性分析、专家论证、财政预算评审等流程,目前已获批。三是省政务信息中心、省财政厅于5月10日下达了项目建设通知,省药监局成立工作专班,正在按程序推进项目建设,不断提升数字化监管能力。
14.落实省委部署要求,全面加强药品监管一线力量。一是起草《干部交流工作制度》,在干部资源、干部政策上向基层一线倾斜,调任2名药品稽查办案业务骨干充实到检查分局。二是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培训计划》,强化了“两品一械”抽检、稽查执法及无菌制剂监管、中药饮片及特殊药品的生产流通监管、中药注射剂监管的培训。三是按照省药监局招录计划和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按程序招录了4名选调生,遴选工作也列入省委组织部计划,根据省委组织部统一安排推进。
15.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优化职能和工作衔接,提高监管合力。一是出台《机关各处(室)、检查分局细化工作职责》,进一步明确了各处室与检查分局的职责划分,强化协同联动,调整优化职能和工作衔接,提高监管合力。二是借鉴兄弟省份经验,对部分处室承担的行政执法案件管理、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等职能进行优化调整。三是修订《案件查办规定》,明确查办案件范围、分工及流程,进一步优化案件查办程序。四是强化检查分局与机关业务处室沟通协作,定期评估运行成效并长期坚持。
16.强化人员培训,持续提升执法检查中发现问题、排查风险的专业能力。一是制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培训计划》,全年共举办各类培训28期,培训2615人次。二是根据各业务处室、检查分局实际工作需求,针对性制定培训计划,逐项推进落实。三是组织全省药品监管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药品监管能力提升”培训班,通过集中授课、交流研讨、现场教学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国家局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药监干部能力素质,全面推进我省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
17.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体系。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深入研判药品领域安全风险,针对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优化药品安全监管措施,完成了药品安全状况评估报告。二是制定药品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实施重点品种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出台《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制度》,进一步健全风险防范体系。三是与卫健委联合印发《2023年疫苗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加强疫苗全生命周期风险管理,推动年度检查疫控机构和疫苗接种单位全覆盖。四是制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分级监管实施办法》,对省内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实行分级动态监管,强化监管力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提升企业风险管控意识和质量管理能力。五是印发《“护苗有我”儿童化妆品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全省开展儿童化妆品生产经营专项检查,将儿童化妆品等高风险化妆品列为重点品种加强抽检。六是建立长效机制,出台《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细化评估风险程度和防范控制措施,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
18.积极适应新形势新业态互联网监管形势,开展药品安全风险监测。一是印发《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3年度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工作安排的通知》,开展药品网络销售备案、报告,已完成药品网络销售企业报告信息的归集整理。二是与国家局南方医药研究所共同搭建了药械网络销售风险线索监测平台,为省药监局提供药品网络销售监测数据和线索,监测药品网络销售违规嫌疑线索12条。三是建立药品网络销售备案、报告和药品网络销售线上监测线索转办工作机制,持续强化网络监测技术人员培养,推进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不断提升网络监管工作水平,排查网络销售风险。
19.强化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和监测能力。一是与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研究所合作,搭建药械网络销售风险线索监测平台,开展网络销售医疗器械线索监测。二是着力建立健全风险线索处置机制,制定《风险线索处置制度》,实现省市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测信息沟通便捷、反馈及时、处置有力、闭环管理。三是组织全省网络销售监测培训,围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业态发展及趋势,网络销售法规、监管要点以及违法典型案例进行解读辅导,提高风险研判能力和监测能力,及时发现并处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风险线索。
(二)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方面的整改情况
20.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创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一是落实党中央及省委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制度,坚决维护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权威,持续提升药品监管治理效能。二是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全会精神、省纪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和国家药监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系统总结省局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安排部署2023年重点任务。三是把清廉机关建设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省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坚持一手抓药品监管业务、一手抓清廉机关建设,统筹药品监管与清廉机关建设。
21.建立运行机制,逐级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一是成立清廉机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任务,建立运行机制和工作台账。二是研究制定省局《清廉机关建设实施方案》和《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对省局示范单位考评指标责任分工进行细化明确。三是召开省局清廉机关建设工作推进会暨清廉机关创建示范活动动员部署会,落实省委、省纪委监委、省直工委对清廉机关建设和示范单位创建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省局清廉机关建设。四是督促3个直属事业单位制定了清廉机关建设具体计划并抓好贯彻执行,各支部制定了细化落实《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具体措施并抓好贯彻执行。五是印发《关于认真开展清廉机关建设示范单位自查、申报工作的通知》,全力推进清廉机关创建自查自评工作。
22.建章立制,持续强化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一是制定省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标体系清单,完善“一班子一清单”“一人一清单”的考核指标体系,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二是结合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听取下级党组织工作汇报,向省直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报告了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列席党组会主动接受监督。三是强化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制定并认真落实《干部职工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行为规范》和《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
23.强化制度管控,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一是省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勇军检查指导审评中心巡视整改,加强思想教育和学习培训,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堵塞管理漏洞。二是审评中心邀请第三方审计部门对中心2022年度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开展针对性的培训,确保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三是进一步健全审评中心内控制度,每年对中心财务预算及支出进行内部审计,提高财务人员的财经纪律意识和财务管理水平,持续规范财务管理行为。
24.聚焦重点岗位,强化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一是通过列席局党组会,及时传达省委、省纪委监委工作指示精神,并提出工作要求,同时强化药品监管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高监督执纪能力。二是采取谈心谈话、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方式,找准摸清廉政风险点,督促审评审批、监督执法等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人员,发现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纠正。三是针对性分析研判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一些典型案例,及时给药监局提出意见建议。四是强化制度建设,推动监督执纪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25.加强跟踪问效,不断提升监督工作合力。一是抓深抓实政治监督,完善检查督促机制,对2021年以来内部审计跟进监督、追踪问效。二是聚焦主业,融入日常,透过业务看政治,与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定期会商,共同发现和解决问题。三是督促机关制定出台《固定资产清查盘活工作实施方案》《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等制度,将机关纪委监督列入财务内控制度流程。
26.加强常态化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廉政风险。一是加强与省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联系,认真落实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机关纪委线索联合排查、联合执纪机制。二是强化对审评审批、现场检查、执法监督、财务人事等权利集中、资金密集岗位和人员的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警示教育和常态化监督,全面排查廉政风险点。三是坚持挺纪在前,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以权谋私和利用职权便利干预药品监管相关业务等违纪违法行为。四是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层层设防,有效防范和化解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过程中存在的廉政风险。
27.规范质量体系建设,举一反三提升管理效能。一是立行立改,省药品审评中心严格按照质量管理体系,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开展了质量体系财务内部审核。二是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相关制度,每年对财务预算及支出进行内部审计,避免财务行为违规。三是举一反三,建立了《合同管理制度》,每年定期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核查,对所签订的合同进行规范化管理,杜绝出现类似问题。
28.细化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了财务管理机制。一是立行立改,成立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省药物警戒中心完成资金清退。二是学习贯彻预算执行制度,提高资金管理意识,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从根本上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三是建立长效机制,对省药物警戒中心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补充修订,建立了中心经费管理流程,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了中心财务管理机制。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方面的整改情况
29.细化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提升会议决策的权威性和高效性。一是修订《党组议事决策程序(试行)》,明确了议事决策的原则和范围,细化议事决策制度和程序。二是研究制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试行)》,细化了决策程序、决策执行、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工作要求。三是优化工作流程和工作程序,完善内部请示工作流程,加强对法核、会签、征求意见等环节审核力度;对党组会的议题严格把关,严格落实会议纪要制度,从源头上确保了党组会议决策的权威性和高效性。
30.从严从实开展民主生活会,着力深化整改工作成效。一是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纳入党组和中心组学习内容,再次进行了专题学习。二是按照程序严密组织了2022年度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三是班子成员按照要求参加了所在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并列席了联系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四是举办党的二十大精神宣讲报告会,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提升药品监管能力培训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对重点难点问题研究破题,着力做好学习成果转化,深化整改工作成效。
31.加强统筹谋划,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强化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学习贯彻,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严格执行干部选任政策规定,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了《加强党员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实施方案》《党员干部职工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行为规范》《山西省药监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山西省药监局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和选拔任用工作回避暂行规定》,进一步加强了对干部的监督管理。
32.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操作规程,进一步提升工作效能。一是省纪委监委驻省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督促省药监局党组认真落实政治鉴定“双签字”制度要求,认真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和干部任前谈话等工作。二是认真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落实政治鉴定“双签字”有关要求。三是严格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考察对象进行政治鉴定,进一步完善并落实省药监局干部选拔任用及职级晋升操作规程,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33.加强业务培训教育,不断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开展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了省药监局档案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组织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归档材料自查工作,对需要归入档案的材料进行了收集、汇总并逐步归入档案,做到零散材料及时归档、短缺材料及时补充,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干部人事档案材料,不断提升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水平。
34.增强政策宣贯力度,不断提高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意识。一是组织人事处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4月25日印发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二是结合省委组织部工作部署,筹备开展填报政策集中培训,进一步加大对新修订《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的宣贯力度,增强填报人员如实主动报告和自觉接受组织监督的意识。三是推动工作常态化、长效化,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干部选任“凡提必核”,认真履行按比例随机抽查要求以及及时报告制度。
35.完善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的指导。召开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度党建工作重点任务,调整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制定《2023年机关党建工作安排》,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党组、机关党委、基层党支部三级履行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对全年机关党建工作任务做了具体安排,夯实机关党建工作。制定党组及班子成员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列为重要内容。结合实际,调整班子成员基层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帮助基层党组织解决实际问题。
36.以“党建品牌”创建为抓手,扎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一是组织指导各支部召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党员工作评议。推进和丰富“一支部一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工作,发挥党建品牌示范带动效应。二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向各党(总)支部发出工作提醒,要求各党(总)支部按照《年度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实施方案》,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对对照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37.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一是组织四个检查分局成立了支部委员会,按期组织任期届满按期换届工作。二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规范设置审评中心党总支下设的党支部。三是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肃党章党规,严格标准程序,严格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四)关于落实整改责任建立长效机制方面的整改情况
38.坚决杜绝集中整改结束就过关的心态,扎实推进巡视整改“四个融入”。一是成立整改工作专班,强化局党组对巡视整改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制定《巡视整改工作方案》、“三清单”和重点难点任务清单,明确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出台《2023年全省药品监督管理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各领域工作要点》,确保药品安全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高效推进。二是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监管工作,建立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两品一械”质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风险管控机制,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三是把巡视整改融入药品改革发展,推动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推动国家局出台了1项行业标准,随即制定了我省具体举措,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出台了《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加快推进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实施方案》,成立省药监局建设中医药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完成了44个中药配方颗粒标准和35个中药饮片炮制规范的制定,服务中医药强省战略。四是把巡视整改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指标体系清单,压实各级党组织巡视整改主体责任。五是把巡视整改融入班子干部队伍建设,认真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切实将政治素质标准贯穿到干部“选育管用”全过程,健全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巡视整改成果运用,以巡视整改为契机,全方位提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助推药品安全和高质量发展。
39.加大派驻纪检组跟踪督办力度,推动整改落实落细。一是完善组内督办落实机制,将巡视、审计及日常监督发现的问题列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年度工作重点任务,建立专门台账,持续跟进监督检查。二是针对部分房租费用未收回、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等问题,督促省药监局党组研究制定解决方案,明确整改任务、责任、时间。三是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对近几年问题情况进行梳理,制定《山西省药品监管理局关于加强干部职工“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实施方案》,做好贯彻落实。
40.细化落实举措,着力解决部分房租等费用未收回的问题。省药品审评中心加强与相关公司的沟通协调,督促履行债务,协商调解办法,双方签订了《还款承诺书》《执行和解协议》,明确了分期还款计划和时限。省药品审评中心与相关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事项,已提请法院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41.持续协调推动,着力解决“往来款项清理不及时”的问题。成立清欠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往来款项清理工作。两次向3家相关单位送达清欠通知。清欠工作小组专门赴相关单位沟通协调,推动清欠工作。目前,3家相关单位正在协调解决中。
42.健全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一是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持续整治“四风”、推进清廉机关建设等工作作出部署。二是成立省药监局作风纪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制定《作风纪律整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开展作风建设教育整顿专项行动,对部分单位进行抽查检查,坚定不移纠“四风”树新风。三是制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省局机关基础设施建设管理,确保建设项目决策和实施的科学、规范、廉洁、高效。四是印发《进一步抓落实提高执行力工作制度》,构建抓落实的闭环管理体系,修订《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细则》,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定不移把各项工作引向深入、落到实处。
三、强化成果运用,进一步巩固拓展整改成效,不断开创新时代药品监管工作新局面
省药监局党组巡视整改虽然取得一定成效,如期完成了阶段性整改任务,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加强和改进的地方,一些整改措施还需要长期坚持、持续推进,制定出台的制度文件还需要在深化落实上下功夫,整改成效还需要进一步巩固提升。下一步,省药监局党组将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省纪委监委部署要求,推动巡视整改不断向纵深发展,把整改融入日常监管工作、融入药品监管事业改革发展、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把整改成果不断转化为药品监管工作实践,奋力谱写中国式药品监管现代化山西篇章。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实际行动践行“两个维护”。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监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理念,持续做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进一步扛牢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巩固扩大巡视整改成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药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有力抓手,对未完成的和需要长期坚持的事项,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和目标,标本兼治,真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全面扎实推进药品监管工作。聚焦主责主业,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在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上持续用力,以更实举措提升药品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强化政治引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党的各项建设,胸怀“两个大局”、心系“国之大者”,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做细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为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以日保旬、以旬保月、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理念,扎实推进清廉机关建设,自觉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政治监督和业务指导,全力抓好药品质量安全和监管队伍廉政安全“两个安全”。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全省药品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对巡视整改过程中积累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以制度形式固定下来,把巡视整改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不断深化巡视整改成果。对已经建立的工作制度机制要推动落实到位,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适时进行“回头看”,深入推进各项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工作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不断开创药品监管事业新局面。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0351-7227013;电子邮箱:shxdabgs@163.com。
中共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2023年12月26日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