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坚持五个加强,推动“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在广东落地生根遍地开花

   2023-12-30 广东省药监局huamei480
核心提示: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自2007年起已连续举办16届,持续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推进社会共治,通过搭建多种传播交流平台,贴近生活、
   “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自2007年起已连续举办16届,持续普及药品安全知识、推进社会共治,通过搭建多种传播交流平台,贴近生活、贴近基层、贴近群众,“全国安全用药月”已经成为公众知晓度较高的活动品牌。广东作为全国医药大省,高度重视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近年来更是在五个方面加强建设,推动“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在全省各地落地生根、遍地开花。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时间为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活动主题为“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根据国家药监局“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要求,广东省局拟定活动方案,确立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六进”活动等15项宣传重点内容,组织领导各地市各单位积极参与,广泛发动,创新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传活动。按照省局关于科普“服务监管、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要求,广东省药品安全科普活动始终做到“三个坚持、五个加强”,即:坚持把安全用药知识送到最基层,坚持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内容做科普,坚持安全用药专业知识与群众日常用药需求相结合;加强组织协调力度、加强专家队伍建设、加强社会合作共建、加强媒体资源共享、加强科普策划实施等五个方面的建设,全方位推进我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工作高质量发展,初步形成“大医药引领大科普,大科普服务大医药”的科普先导格局。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根据广东省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方案,今年“全国安全用药月”进基层选取揭阳市揭东、汕尾市海丰、云浮市罗定、肇庆市德庆为活动落脚点。12月14日,首场进基层活动在揭阳市揭东区举行,来自揭阳市揭东区的群众300多人参加了现场科普活动——这是广东省开展“全国安全用药月”的一个精彩场面。当天的进基层活动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把安全用药知识编成潮剧、方言快板进行现场表演,寓教于乐、极具特色,实现了内容与形式的完美结合。组织以全国“身边最美药师”为代表的药学专家就冬季流感及肺炎安全用药、中风和心肺复苏急救等为主题举办专题讲座、现场演示和现场义诊咨询。活动还设置多个主题摊位供群众进行体验和互动,现场群众在体验免费检测、合理用药指导、药品科普知识互动、中药材辨别、转盘有奖问答、岭南中药材知识科普展览、安全用药知识科普展览等过程中收获了丰富的安全用药知识和科普小礼品,欢声笑语和专业解答互相交织,为初冬季节增添一份温暖的色彩。活动结束后,科普大部队又马不停蹄的深入汕尾市海丰县城、云浮市罗定市郊、肇庆市德庆县城乡结合部,哪里有群众,哪里就是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的阵地。四场活动现场参加群众接近2000人,派发科普资料(含科普纪念品)4000多份,超过10家媒体对各场活动进行了跟踪报道。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在做好监管工作的同时,全省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全方位、多角度加大力度做好安全用药宣传工作,并借“全国安全用药月”平台,向群众讲好药监故事、展现药监部门形象;引导行业从业人员学法守法、在生产经营中严把药品质量关,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引导省内各涉药企业强化自律,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药”。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11月22日,广东省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举行,启动仪式结束后举办了一场药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吸引了500多名师生前来参加咨询互动——我省的安全用药月总是通过创新形式、丰富载体、充实内容,把活动办得丰富多彩。除了组织开展药品安全科普进基层活动,广东省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组织的重点科普宣传项目还有:开展“百家药店+百名药师”安全用药进社区大行动,以“关注百姓用药安全,守护百姓身体健康”为主题,组织省内150家药店(每家药店最少2名执业药师或药师)在“全国安全用药月”期间集中开展联动式药品科普活动。利用药店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区的优势,使群众就近获得优质药学服务,强化公众安全用药意识,推动我省安全用药月活动持续升温;开展主题为“安全用药 安心生活”的广东药品科普大赛,面向全省、全国高校征集药品安全科普创作,来自17个省区、14所高校等单位参与作品创作,收获作品1200余部;开展广东省“寻找身边最美药师”评选推荐活动,从全省执业药师队伍中推选5名“广东身边最美药师”并作为候选人推荐参加全国第五届“寻找身边最美药师”活动,经层层选拔,最终有1名执业药师获得“全国身边最美药师”称号;开展“广东省药学服务技能竞赛”(中药材科普与药学服务技能提升),来自全省21个地市从事药学服务领域的执业药师、药师同台竞技,展现了我省药学技术人员深厚的药学(中药学)知识底蕴和专业的药学服务技能,竞赛决赛吸引了50多家媒体到场报道;组织点亮“小黄灯”健康守护行动,发挥互联网效率优势,以提高数字化建设、提升“互联网+医药”服务能力为抓手,助力推进以24小时便民购药平台建设宣传为主要内容的点亮“小黄灯”健康守护行动,进一步提升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增强公众日常购买药品的便利性;省药品检验所联合广东第一少儿频道《南方小记者》栏目组开展“走进药检 一路童行”南方小记者研学活动,孩子们通过近距离接触安全用药、合理用药,从小树立安全用药意识。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安全用药月期间,根据省局的统一部署,各地市因地制宜,结合自身优势组织了形式多样的活动: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清远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科技局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行系列研学活动,组织当地师生走进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药标本馆清远分馆,体验领略中药传统文化的魅力,弘扬中药文化,普及药品安全知识。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推广推送“2023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片”“2023年公众十大用药提示”等,全市发布“两品一械”科普知识460多条,点击人数达30多万人次。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河源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家庭过期药品回收行动,科学设置50个过期药品回收点,截至12月8日,全市共回收过期药品200件,参与人群370人次。组织开展“10家药店+10名药师”安全用药进社区行动,以乡镇、农村、边远山区为科普主场,出动人员550人次,开展活动51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5700多份,走进学校、社区、企业、商场、机关、农村举办安全用药常识专题讲座、现场互动、专家答疑义诊、测量血压、派发安全用药宣传资料等。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东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镇分局以《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为主要内容,对学生、儿童、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安全用药进行解读和科普,进驻学校21场次、社区87场次、企业45场次,举办了安全用药常识专题讲座和现场互动、专家答疑等活动。期间,全市共派发宣传资料30431份、接受群众咨询约2369人次。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深圳市盐田监管局针对家庭备用药常见管理问题,制作科普宣传动画视频《科学管理家庭小药箱》视频投放到盐田区电梯“一键报警”平台,在总共1500台电梯轿厢电子屏进行24小时滚动播放。设计制作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品,结合“宪法宣传周”,开展药品安全问答,发放宣传小礼品,提升居民安全用药意识水平。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云浮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到各乡镇人流量大的街道现场派发宣传资料、回答群众咨询,向广大群众宣传安全用药理念和实用知识、食品保健食品和药品的区别、如何预防药物滥用等相关知识。共发放安全用药手册、警惕药物滥用、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知识等宣传资料8200余份,环保购物袋2000余个,接受群众咨询3000余次。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肇庆市市场监管局连续19年开展过期药品回收活动。组织当地大型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共24间门店,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过期药品回收公益活动,进一步提高公众安全用药意识,引导市民自觉清理家庭过期药品,消除家庭过期失效药品造成的安全用药隐患,同时将回收的过期药集中、合规销毁,减少随意丟弃过期药品对环境的污染。

ntent="true" style="padding: 0px; margin: 0px 0px 15px;">  2023年度广东省“全国安全用药月”活动将告一段落,但我们守护人民安全用药的脚步永不停歇,接下来,全省各地药监部门将围绕《药品标准管理办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等法规文件,多角度、深层次开展政策解读及法规宣贯,继续围绕“安全用药 健康为民”的主题持续开展一系列科普活动。(药品监管二处、法规和科技处、省局事务中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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