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湖南省人民政府支持长沙市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数字化转型的实施方案》(湘政发〔2022〕15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赋予岳阳市、衡阳市部分省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湘政发〔2023〕11号)等有关法律规定和文件要求,我局在前期向长沙市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基础上,再次向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岳阳市、衡阳市委托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现公告如下。
一、委托事项
序号 | 事项名称 | 事项类型 | 承接部门 | 下放方式 | 备注 |
1 | 医疗单位使用放射性药品许可 | 行政许可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 委托下放 | (仅限一、二类) |
2 | 执业药师注册 | 行政许可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 委托下放 | |
3 | 药品、医疗器械互联网信息服务审批 | 行政许可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委托下放 | |
4 |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 | 其他行政权力 |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 | 委托下放 |
二、委托办理方式
(一)在上述承接部门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由承接部门负责委托事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项工作,对准予许可或备案的,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并依法对准予的行政许可和备案采取撤销、注销等措施。我局原核发的相关证照继续有效,如需办理变更登记或换证等相关手续,由承接部门负责。
(二)委托事项全程网办,申请人可登录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政务服务旗舰店”或者直接登录“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系统(http://218.76.24.74:8080/)”线上申请办理。需要核发的许可证书或备案凭证,承接部门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名义制作证书或凭证;办理过程中需要制作的文书,由承接部门以自己的名义制作。
(三)自2024年2月1日起,在上述承接部门管辖的行政区域范围内,由承接部门负责办理相应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申请,我局不再受理相应行政区域范围的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省、市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办事指南。
三、承接部门地址、联系方式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商务和市场监管局办事地址:长沙市岳麓区麓谷路668号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高新厅)1楼,咨询电话:0731-88995458。
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地址:岳阳市岳阳楼区东茅岭路347号岳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岳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电话:0730-8882112。
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事地址:衡阳市蒸湘区西二环路13号衡阳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衡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窗口,咨询电话:0734-8969008。
特此公告。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3日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