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印发通知,内蒙古自治区药品检验研究院在承担的2023年“非洛地平缓释片”质量分析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表现突出单位。
非洛地平缓释片为临床一线降压药。2023年,自治区药检院承担的“非洛地平缓释片”检验任务,覆盖了该品种所有企业和所有批准文号,实现了两个全覆盖。共完成并出具检验报告202份,开展探索性研究工作14项,建立新方法7个,拟订质量标准草案1项,撰写质量分析报告共635页、17余万字,申报并获批“非洛地平”系列标准提高项目3项,为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技术支撑。
下一步,自治区药检院将认真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以更强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强检验能力建设,充分发挥抽检在药品上市后监管工作中的风险排查、识别、防控作用,更好地服务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